安徽省长江计量所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6.03  浏览次数:4444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名单附后),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6月6日8:30—1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安徽省长江计量所综合部(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附9号五楼,天智路和红枫路交叉口,电话:0551-65283508)。

乘车路线:⑴158路公交车在红科路口下,沿红枫路向东200米。⑵10路、20路、118路公交车在科大创新下,沿天智路一直向南到红枫路。

联系人:崔佳佳、鲍勤

(四)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jian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3001299岗位具有工作经历的,以提供的相关证明为依据。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应聘人员照片与信息进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规定,须在统考笔试zui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递补时间截止到6月6日18:00。

二、专业测试

(一)方式

3001298岗位专业测试由专业笔试、实际操作和面试三项组成。3001299岗位专业测试由专业笔试、面试两项组成。

1、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专业笔试时间为每人60分钟。

2、实际操作(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际操作时间为每人30分钟。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仪表举止及潜能等。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

专业测试中实际操作和面试成绩均当场评定和公布。专业笔试成绩于专业测试后3日内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1、专业笔试时间:6月7日8∶30—9∶30。考生请于7日上午8∶00前到我所综合部报到,并分不同岗位当场抽签确定专业笔试座次、实际操作和面试顺序,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实际操作和面试时间:6月7日9∶45-12∶00。

3、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安徽省长江计量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附9号)。

(三)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应试。

(四)考官组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其中,专业笔试设监考2人;实际操作设考官2人;面试设考官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五)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按百分制,其中3001298岗位专业笔试占40%、实际操作占30%、面试占30%;3001299岗位专业笔试占60%、面试占40%。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zui低分数线为合成分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zui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的考试zui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3001298岗位统考笔试成绩占35%(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3001299岗位统考笔试成绩占40%(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者考试zui终成绩在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依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zui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实施,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与我所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在201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聘用人员,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下,由安徽省长江计量所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有关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国防科工办监察室全程参与并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5283508

监督电话:0551-64697635

 

附件:安徽省长江计量所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入围人选名单.doc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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