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研究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5.22  浏览次数:4949次   来源:尚邦公考

安徽省经济研究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4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zui后一名统考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专业测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

5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安徽省经济研究院(合肥市金寨路国轩凯旋大厦(公交车廻龙桥站下))9楼913房间,电话:0551-62636941)。

(四)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jian表等材料。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规定,须在统考笔试zui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递补时间截止到6月3日。

 二、专业测试

(一)方式

专业测试方式为专业笔试加结构化面试。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

2、面试

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协调应变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顺序按招聘岗位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专业笔试时间:2013年 6月 14 日上午9:00-11:30。

地点:合肥市金寨路国轩凯旋大厦9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2013年 6 月 14 日下午2:30开始。

地点:合肥市金寨路国轩凯旋大厦9楼会议室。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6月14日上午8:50、下午2: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考官构成

设立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专业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如岗位招聘数与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成绩zui低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zui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专业笔试成绩和考试zui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经济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专业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全面考察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拟聘人员,在省发改委门户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发改委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发改委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36941

监督电话:0551-62617518

 

附件:安徽省经济研究院公开招聘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2013年5月21日

附件:安徽省经济研究院公开招聘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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