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滁州市南谯区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11.28  浏览次数:4731次   来源:尚邦公考
 

    为更好地选拔优xiu人才,加强滁州市南谯区广播电视事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南谯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编办、财政、公安分局、广播电视台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招聘工作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编办、广播电视台共同组织实施,区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一:《滁州市南谯区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热爱新闻事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创新意识;

    5、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 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2年11月27日起在南谯区政府网站、南谯区人社局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12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报名地点: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50-3524903,网址:http://www.cznqrsj.gov.cn/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普通话等级资格证书等材料。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含2012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服务期满二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二),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未取得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市、县两级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须填写《南谯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三),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报考人员务必于2012年12月21日(8:30—17:00)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①笔试科目。新闻采编岗位笔试科目为《新闻采编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大专起点基础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播音主持岗位笔试科目为《新闻与播音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大专起点基础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

    上午:9:00—11:00 《新闻采编基础知识》、《新闻与播音基础知识》

    ③笔试地点:设在滁州市城区内,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④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zui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zui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面试

    ①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②面试人员的范围 。新闻采编岗位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播音主持岗位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不足5:1,全部参加面试。(若zui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③面试的形式和程序。新闻采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15分钟,分值为100分。内容主要为广播电视新闻采编的相关知识和综合素质、综合能力等。

    播音主持岗位采取新闻播报(3分钟)、模拟采访(6分钟)和才艺展示(6分钟)等形式,每人时间15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考官组由7名人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zui高分和1个zui低分后有效考官数的平均得分,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zui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zui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4、面试时间。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南谯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布。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数量、面试程序与规则、面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四)、考试成绩计算

    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获奖级别由高到低、与职位相关实际工作经历由长到短依次排序确定。

    以上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谯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查核实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两人以上组成)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和区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区人社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通知,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监察机关监督(0550-3119639)。

    (二)严格实施各项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方案》由南谯区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一: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三: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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