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阜阳颍东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补录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3  浏览次数:3102次   来源:尚邦公考

  关于颍东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补录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4号)规定,颍东区文明办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拟补录15人,现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招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不良社会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
  4、具备沟通协调或文字能力;
  5、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阜阳市辖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困难家庭未就业的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未就业人员、未就业的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至11月9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颍东区文明办(颍东区北京东路建行四楼)
  报名程序:报名人员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意向申请表》,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
  由区文明办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测试报名人员语言沟通和事务处理能力等,面试结果当场宣布,并作为下一步选择岗位的依据。
  3、考察
  由区文明办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规现象等。
  4、体检
  入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者,参加上岗前集中培训。
  6、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聘期三年,接受用人单位的统一管理,在合同期内对违反用人单位相关规定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薪酬待遇
  每月工资依照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自行负担)。
  五、咨询监督
  联系电话:0558-7125766 联系人:王奎
  监督电话:0558-2262361(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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