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5  浏览次数:4064次   来源:尚邦公考

 

【推荐阅读】

2020年合肥事业单位面试“0”元学

听课送书,活动进行时 

2020年安徽公务员笔试封闭密训营

事业单位资料QQ群:216087763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同一职位内按准考证号排序):二、面试确认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8月16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1.发送电子邮件至anhuicbj@163.com。面试确认内容详见附件2。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安徽局×处××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总成绩、报考职位、手机号。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拍照后作为邮件附件发送anhuicbj@163.com。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0年8月19日上午8点30分到我局四楼考务室报到,以接受资格复审,复印件将由我单位留存。
  
  资格复审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信息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所报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5、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6、所报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考生所在学校党组织提供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
  
  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20年8月21日、22日进行,上午考场8时30分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报到;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时1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下午考场2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时30分报到;截至面试当天下午1时4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报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186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四楼候考室。
  
  六、体检和考察(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应达到我局规定的7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我局将组织考生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人选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需递补人选时将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七、注意事项(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养成带口罩、勤洗手的良好习惯,考试前减少人员接触,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参加面试的考生应配合、如实做好体温检测和个人身体状况的摸排工作。
  
  (二)来自新疆乌鲁木齐市等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面试前14天内有上述地区旅居史、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必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方能参加面试。其他考生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绿码。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考试、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三)请考生严格遵守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规定,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录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四)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生食、宿、路费自理。请保持通讯畅通,注意做好疫情防护。
  
  联系方式:0551-65164161(电话)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1.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

                                                                   2020年8月12日

附件1-3n.doc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

尚邦公考

微信号:dxgwyedu

让学员带着“?”来,带着“!”踏上成“公”之路

立即关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