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公安局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7  浏览次数:4116次   来源:尚邦公考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和县领导同意,霍山县公安局、霍山县顺通巴士有限公司、衡山镇社区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5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霍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学校人防警务辅助人员34名、霍山县顺通巴士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管理人员15名、衡山镇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2月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3日
  报名地点:警务辅助人员岗位:霍山县公安局一楼大厅;顺通巴士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岗位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霍山县人社局716室。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如户籍、退役证等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1吋证件照片5张,填写《霍山县公安局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份(请自行下载)。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满分为12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县情、资料分析、写作等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12月6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采取1000米跑步、10*4往返跑、纵跳摸高方式进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2的比例(其中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剔除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后按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警务辅助人员岗位10分钟/人;顺通巴士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及衡山镇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15分钟/人。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1.2*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实际计划数及考生合成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的对象。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选。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以笔试科目中的客观题得分高低确定入围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警务辅助人员依据《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和考察者,视同放弃入围资格。
  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或放弃者,按前述规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各递补一次。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1、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薪酬:4.2万元/人/年(含社会保险),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
  2、顺通巴士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由公司确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3、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薪酬按现行小区管理员基本工资待遇执行,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委托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招聘条件解释权归招聘单位。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此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县公安局:0564-5233760    县教育局:0564-5229938
  县交运局:0564-5022303   衡山镇社区办:0564-3908221
  考务咨询:0564-5027576
  监督电话:0564-5022427
  附件:1、霍山县公安局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2、霍山县公安局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一览表.xls


  霍山县公安局
  霍山县教育局
  霍山县交通运输局
  霍山县衡山镇人民政府
  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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