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省公务员资格复审所需证件材料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05.19  浏览次数:5492次   来源:尚邦公考

  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2019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等材料。

  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等事项)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资格复审。至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应届生职位的,提供证书时间可顺延至翌年3月31日。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其中,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盖章)办理资格复审,提供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3、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服务证书,如2019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无法提供服务证原件的,应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服务协议或合同等,提供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如安徽籍考生参加外省服务项目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

  4、艰苦边远乡镇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的职位,考生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本市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本市的户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报考的,须提供被辞退满5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单位证明材料、辞退决定或通知书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离职(含辞职、取消录用等)报考的,须提供截至报名时,本人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累计已满5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单位证明材料、同意辞职批复或取消录用决定等)。

  6、以上所有证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须提供复印件。

  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凡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符的,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报考警察职位的,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55元/人),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报考其他职位的,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7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

  3、体能测评要求:请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查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请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说明。

  4、资格复审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如因委托他人出现的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

  5、未尽事宜,按《安徽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安徽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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