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长丰县引进优秀教师20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28  浏览次数:3271次   来源:尚邦公考

长丰县2017年引进优秀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长丰教育工作提出的“集约之路、精品工程”的发展思路,坚持开放办教育,推动实施名校、名师、名校长“三名工程”,迅速提高长丰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长丰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丰县关于加快引进名师名校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政办〔2017〕3号)文件精神,决定引进优秀名教师20名。

  一、引进名师岗位

  2017年引进名师20名。引进高中名师14名,其中北城中学8名(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历史1名),长丰一中6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化学1名、历史1名);引进初中名师6名,其中北城世纪城学校3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城关中学3名(语文1名、历史1名、音乐1名)。

  二、引进优秀名师条件

  面向全国引进教育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从事一线学科教学或某个领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优秀教师。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敬业爱生,有真才实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且符合《长丰县加快引进名师名校长的实施意见》规定。

  2、在编在岗教师且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一级教师资格及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后出生),省特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1后出生)。

  (二)报名条件

  报名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

  2、担任省、市、县名师工作室名师,省级命名的教学名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模范)教师、教坛新星称号的;

  3、获省、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

  4、近三年担任中高考学科教学,所教学科成绩其中一年在县(市)区及以上排名前三的优秀教师;

  5、获县、市级以上政府综合表彰者、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并顺利结题者;获县(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有以下情况不接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1.报名方式及所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交材料

  ①邮件形式提交所需材料,邮箱632257156@qq.com;

  ②直接到长丰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书面提交材料。

  报名需提交材料

  《2017年长丰县教育系统引进优秀名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证书及符合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证书等扫描件。

  联系电话:0551-66671331

  2.报名时间:4月28日-6月9日(邮件提交材料截止到6月9日24:00,书面提交材料截止到6月9日17:30)。

  3.报名要求:每个报名人员限报长丰县一所学校,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审查:县教体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

  5.面试考核:实践教学课堂

  ① 面试当天,现场抽题,给予30分钟面试准备后进行。

  ② 面试考核结果评定:由面试考核小组现场对考核对象的专业综合水平、教学课堂展现、教学技能、教学方法做出客观评定,面试专家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定,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

  6.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专业能力及相关资格材料证书(原件)审查等。

  7.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县教体局统筹解决,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评定结果依次递补。

  8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9.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根据《长丰县加快引进名师名校长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北城中学按现行教师管理政策执行)。

  四、政策待遇

  1、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险。引进的名师享受长丰教育系统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其中:北城中学按现行教师管理政策执行。

  2、奖励。奖励分为一次性奖励、每年绩效考核奖励。

  名师拥有以下称号之一:省特级教师、优秀(模范)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等名优教师、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属于国家级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属于省级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一人拥有多项称号的按最高项标准执行,不作重复奖励。

  3、家属安置。引进的名师落户我县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优先调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引进人才的随迁适龄子女入学,由县教体局就近安排学校就读。

  4、住房方面。引进的优秀名教师可在本区域内享受长丰引进专家人才周转房政策待遇。

  五、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在自愿基础上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对提供虚假材料、虚假工作经历、虚假身份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六、其他

  进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的协议,不满5年调离用人单位的,一次性奖励按双方协议规定退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上缴财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法规监察科:0551-66671693

  长丰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0551-66662313

  长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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