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马鞍山含山县招聘执法辅助人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24  浏览次数:3889次   来源:尚邦公考

 

关于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含城农贸市场巡查力度,做好市场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含山县城市管理局拟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5人(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分配。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士兵可放宽至初中)。

  4、在含城有固定住所。

  5、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人员须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含城有固定住所的证明(属退伍士兵或从事过相近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④一寸免冠蓝底彩照2张。考生所提交材料复印件概不退还。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县城管局二楼办公室

  (二)考录办法

  此次招聘采用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在各环节中,因联系不上和其他原因没能准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方可参加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两项,参照《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暂行)》执行。

  3、体能测试达标的人选,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

  4、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若实际人选少于招录人数,按照实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相关标准。如面试分数并列,按照退伍军人或从事过相似工作岗位的(如协警、消防)优先考虑。

  5、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考察中发现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再按面试成绩高低一次性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政府网公示5天。

  (四)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安排到农贸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县商务局制定具体办法。

  (五)招聘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由城管局向县财政申报,资金拨付后,打包拨付给商务局。

  2、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

  3、聘用人员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配发服装和执法装备(离岗时须交回执法装备)。

  (六)教育训练

  对新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将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进行岗前培训。

  咨询电话:0555-4315683

  含山县城市管理局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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