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六安舒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27  浏览次数:4833次   来源:尚邦公考

  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和招投标工作,经舒城县人民政府同意和六安市人社局核准,计划面向社会为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和舒城县招投标中心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及计划分布等详见附件1)。

  附件:⒈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⒉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⒊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㈠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㈡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舒城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递补、公示和聘用等相关信息,都将通过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rsj.gov.cn)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工作经历等条件。

  ⒋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 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⒈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⒊现役军人。

  ⒋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⒍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

  ㈠报名

  ⒈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⑵报名时间:2014年月1月7日至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⑶报名地点: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2室。

  ⒉报名须提供(交)的证件及材料

  ⑴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年龄超过30周岁的还须提供相应专业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各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同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⑶服务期已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相关服务证书等材料:

  ①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试结束后由舒城县人社局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将予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

  ⒊报名注意事项

  ⑴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在报名期间内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zui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zui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并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⑵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⑶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⑷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岗位被取消后3日内到舒城县人社局改报其他岗位或领取已缴纳的考试费用。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㈡考试

  ⒈考试方式、科目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20分,两科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分为《建筑工程技术》、《路桥技术》、《工程造价》和《会计学》等4个具体考试科目。其中,《建筑工程技术》考试内容为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普通专科层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路桥技术》考试内容为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普通专科层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工程造价》考试内容为工程造价专业普通专科层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会计学》考试内容为会计学专业普通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⒉考试安排

  ⑴考试时间:

  2014年1月19日上午7:40-9:10 《公共基础知识》;

  9:40-11:40 《专业知识》。

  ⑵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⑶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1月17日工作时间到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并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⒊成绩公布

  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0日内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

  ⒋zui低合格分数线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zui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两科笔试成绩之和达到12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㈢体检和考察

  依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专业知识》成绩、《专业知识》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

  ⒈体检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由舒城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待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所在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该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⒉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舒城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㈣递补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等原因所致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㈤公示与聘用

  ⒈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由舒城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⒉聘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将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为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权,舒城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发现招聘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将予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单位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152(舒城县监察局)。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89057(舒城县人社局)。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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