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六安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09  浏览次数:4242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寿县县政府办寿政办【2013】5号、寿政办秘【2013】11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六安市2013年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乡镇分局和中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城管局乡镇(乡镇分局和中队)协管员8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国家承认学历寿县籍的应、历届高中或中专以上毕业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6日—8日。

(二)报名地点:寿县人才交流中心(棋盘街九号楼二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提供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12月10日到县城管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

1、笔试。为专业知识考试,考试主要内容为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加分因素。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且仍被聘用在城市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给予适当加分,具体标准为:城管工作1-3年(含3年)加2分;城管工作 3-5年(含5年)加3分;城管工作5年以上的加5分。笔试结束3日内,携带相关证明,到县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加分,逾期不再补办。工作年限1年指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在城管工作岗位上的,其他工龄计算依此类推。

3、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与加分合成。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可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出现考生合成成绩并列,以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七、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 82号)等有关规定,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对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一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人才交流中心的指导下,由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按照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一次。递补体检及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寿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待遇

按照县政府办寿政办【2013】5号、寿政办秘【2013】119号文件执行,结合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际情况,试用期和期满后工资暂定为每月860元。

十一、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六安人事考试网

2、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3、信息查询。到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查询、查阅。

4、培训用书。自备。

5、联系电话:六安市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0564—4223289

监督电话:六安市寿县人社局:0564—402719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六安市 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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