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片区招聘警务辅助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7  浏览次数:3464次   来源:尚邦公考
2021年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片区招聘警务辅助3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片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具体职位见《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片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学历、年龄条件:详情见《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片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2、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须持有本市内居住证,2020年至今马鞍山籍退役士兵(士官)未及落户的不受限制;
  (5)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报考特殊岗位(具有A1、B1驾驶证勤务岗)、退役军人或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
  (6)报考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特殊岗位(具有A1、B1驾驶证勤务岗)或者退役军人可放宽为高中学历,但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7)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岗位薪酬待遇
  1、公安机关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6个月。5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需要续签。
  2、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区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2021年9月10日下午16:30截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请关注“横望控股集团”微信公众号)
  2、报名方式:
  (1)电子邮件:hwrl2020@163.com(需提供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及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件)。
  邮件标题:公安辅警+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后应及时查看邮箱,同时关注“横望控股集团”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横望控股集团”)。本次招聘各环节公告将在博望区政府网站或集团公司公众号发布。
  (2)现场报名:马鞍山市横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博望区名门世家商铺5-106)。(节假日除外)
  3、报名者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
  (2)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面、反面)、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居住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证书原件,同时准备提供岗位条件中涉及的相关证明、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
  (4)电子邮件报名者需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或拍照打包为一份文件上传,若报名资料不全,则不接受报名。
  (5)现场报名者需提供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
  4、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5、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6、现场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智能手机,供加入"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按"职位代码+姓名"格式实名进群)。
  7、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马鞍山市公安局安排专人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后在博望区政府网或横望控股集团公众号及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通知。考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体能测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均需使用。
  五、体能测评及笔试
  1、体能测评
  (1)时间及地点: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评对象:测评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测评对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自带运动鞋),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逾时视同放弃;
  (3)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男子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标准时间≤4'50″)、纵跳摸高(标准高度≥265厘米);女子体能测评项目为800米跑(标准为≤4′25″)、纵跳摸高(标准高度≥230厘米);
  (4)体能测评只组织一次,体能测评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得进入笔试等后续环节。
  2、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综合知识及相应职位专业技能。笔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
  (3)驾驶员岗位不进行笔试,体能测试合格后直接进行技能测试;
  (4)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发布予以公告;
  (5)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笔试成绩结果运用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职位按照职位招录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笔试加分项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均可加5分,累计不超过5分。
  六、面试
  考察逻辑思维、执行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通过在博望区政府网站和"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发布予以公告;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七、总成绩和体检名单确定
  笔试(驾驶员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合成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八、体检
  体检报到集合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在博望区政府网站和"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发布予以公告;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人员空缺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九、政审考察
  1、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
  2、考察按照《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主要内容: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3、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再相同需进行加试。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博望区政府网站和"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公示,公示期3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安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相关招聘环节。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3、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招聘考试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进行。
  十二、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相关规定参加报名、体能测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放弃应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招聘期间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变化,在"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发布予以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3、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本次招聘递补有效期限为3个月,若出现招聘入职员工离职或其他情形,原则上按照招聘成绩递补,如存在不合适递补情形则另行招聘。
  5、本《公告》由马鞍山市公安局委托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分局负责解释。
  6、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55-6776569/6869222;
  监督举报电话:0555-6762107,2422272。
  (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均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承诺书.doc
  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片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片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马鞍山市公安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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