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淮南市寿县选任人民陪审员1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3  浏览次数:3762次   来源:尚邦公考

寿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按照皖司通[2018]91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寿县2019年人民陪审员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县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10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8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20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随机抽选:寿县司法局会同寿县人民法院、寿县公安局,从辖区内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寿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四、资格审查

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五、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寿县人民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8月21日

(二)报名地点: 寿县司法局基层股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推荐表或个人申请表。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既是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咨询电话:0554-3129081 18919761511

特此公告

寿县司法局 寿县人民法院 寿县公安局

2019年7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www.shouxian.gov.cn/content/detail/5d36a96f68b750c00ba9e8c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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