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凤阳县教体局教研室、凤阳中学、辅仁学校引进在编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6  浏览次数:3358次   来源:尚邦公考

凤阳县教体局教研室、凤阳中学、辅仁学校引进在编人才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和储备一批高层次教研和教育人才,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教研和教育质量,经研究,同意凤阳县教体局教研室、凤阳中学、辅仁学校公开引进在编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引进岗位

序号 引进单位 学科 招聘人数 备注
1 教体局教研室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2 凤阳中学 高中数学 1  
3 凤阳县辅仁学校 初中物理 2  
4 凤阳县辅仁学校 初中地理 1  
5 凤阳县辅仁学校 初中 政治 1  
6 凤阳县辅仁学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三、引进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引进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优秀校长、名校长、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安徽省江淮名师等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50周岁以下为“1968年7月23日以后出生”,以下依次类推)。

(2)获省优质课评选一等奖教师,市级优秀校长、名校长、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且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与所需学科专业相一致,且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引进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本县内正式在编人员。

四、引进程序

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与人员确定、按规定人事关系调入等程序实施。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人才引进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县先锋网等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8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不上班)

2、报名地点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政务新区)。

咨询电话:0550-6730886,6730884。

3、报名材料

报名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技技术资格证、学校对个人的工作鉴定、所属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及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员须填写《2019年凤阳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

(三)资格审查与人员确定

县人才办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意后实施。如报名人数超过引进岗位人数,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比选,并确定引进人员。

(四)办理调动手续

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的人员,通过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和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将人事关系调入我县。

五、相关待遇

引进到凤阳工作的教育教学人才,享受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同时享受以下补助:

(一)生活补助。考核合格后获得安徽省优质课评选一等奖教师,市级优秀校长、名校长、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每人每月补助4000元;省级及以上优秀校长、名校长、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具有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安徽省江淮名师,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每人每月补助5000元。服务期内按季度发放。

(二)住房补贴。在凤阳购买首套住房且落户凤阳的,可以凭购房合同与票据申请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获得安徽省优质课一等奖教师,市级优秀校长、名校长、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一次性补贴15万元;省级及以上优秀校长、名校长、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具有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安徽省江淮名师,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一次性补贴20万元。

(三)引进的教育教学人才纳入编制管理后,在不突破全县岗位总量情况下,可不受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申报特殊岗位进行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四)户籍办理、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就学等依照凤阳县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6730859)。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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