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蚌埠市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定向培养乡村教师6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1  浏览次数:2902次   来源:尚邦公考

2019蚌埠市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定向培养乡村教师69人公告


为做好我市2019年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实施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5〕6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按照《安徽省2019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市计划培养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69名。具体培养学校分县区招生计划见附件2。

二、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考生必须为怀远县户籍。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组织和指导好初审合格的中考考生填报志愿,中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5日-7月19日,志愿填报地点为考生所在初中报名点学校,填报方式为纸质志愿表(表样见附件1)。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考生报考需求,采取平行志愿填报方式,最多可填报志愿为9个。

(二)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和培养院校共同组织。

1.发布面试公告。各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对象(符合报考对象及条件、已经填报省内定向培养志愿)、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内容(语言表达、思维品质和职业认同)等要求。

2.组织面试工作。各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面试制度,组织面试工作。审查面试资格,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定考生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3.公示面试结果。各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签订协议。签订协议工作由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组织,培养院校协同参与。

1.确定建议名单。面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在面试合格且持有本县户籍的中考考生中,根据本县中考招生来源计划数,遵循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本县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如有确定为签订协议考生中因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建议名单报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

2.组织签订协议。经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各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公布2019年已确定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和统一签订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县(区)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四)招生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22日-23日。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执行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文化课最低控制线:2019 年全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文化课最低控制线是师范类 330 分,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原始分和政策照顾分之和,不含理化实验和体育加试成绩。将按照根据各县中考招生来源计划数,遵循平行志愿志愿录取规则,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将考生投档到相关培养院校。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中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三、有关要求

严格按规定政策、程序、标准和时间要求,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结果公正、阳光透明。对未按照规定政策、程序、标准要求,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招生的,坚决取消定向培养资格,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2,请自行下载。

蚌埠市2019年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志愿表.docx

  蚌埠市2019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培养学校分县(区)招生计划.docx

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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