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评估党风廉政立法
发布时间:2013.10.16  浏览次数:3512次   来源:尚邦公考

  近日,中央纪委启动开展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这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和“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要求,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举措。

  立法后评估是指法规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法规制度的文本质量、实施效果作出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的活动。

  此次评估从2013年7月中旬开始到2014年5月结束,中央纪委委托天津、河北等15个省(区、市)纪委和中央纪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等5个部门共计20个受委托评估单位开展评估工作。通过评估,中央纪委将总结分析《规定》实施的成绩和不足,加大制度创新和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解读

  评估为反腐立法打基础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昨天接受采访时表示:“任何一个法规都不是制定出来就大功告成,对法律执行过程中的监督非常关键,此举可谓借助评估,推进反腐。”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所所长李成言认为,评估意在为制定国家层面的反腐败法、官员廉政法做准备。“这是一个反腐的重要步骤,实现制度反腐、法律反腐”,李成言指出,要制定国家层面的反腐败法,首先要对旧法规进行调整、修改、完善,其次要研究反腐败法如何建立,对已有法律法规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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