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滁州市琅琊区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9.14  浏览次数:6752次   来源:尚邦公考

  滁州市琅琊区2011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共2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年龄等情况见附件《2011年度琅琊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见《2011年度琅琊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报考教师的应持有教师资格证。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周岁计算时间截止为2011年7月18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7月2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报名咨询电话:0550-3045933。
    (二)报名地点:琅琊区人社局三楼会议室(文德桥社区旁边)。
    (三)报名办法:
   (1)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具有教师资格证和专业职称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人员须填写《琅琊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三张。
   (3)考生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3︰1,小于此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指标。因比例不足而取消的岗位,其报考者允许在报名结束三天内改报其它岗位。
   (4)报考人员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其中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zui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
    (四)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务必于8月 1日—8月2日两天到琅琊区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1)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省情和写作。《综合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限各为120分钟,分值各为100分,《综合知识》按40%、《专业基础知识》按60%加权计算。
   (2)报考教师人员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按60%、《专业基础知识》按40%加权计算。
   (3)考生考试总成绩在琅琊区政府网站和琅琊区政府机关大院内公布。
   (4)考生成绩公布后,如有需要查分的,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到琅琊区原报名地点办理相关查分手续。
    (二)考试时间:2011年8月27日。具体为:
    上午8︰30—10︰30《综合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
    下午15︰00—17︰00《专业基础知识》
    (三)考试地点:届时见准考证。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拟招考人数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数。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专业知识分数高低排序;缺额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实施。考察由区人社局与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六、公示
    考试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经领导小组研究从考试、体检、考核等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琅琊区政府网站和区政府机关大院内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下达聘用通知书,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1)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皖政[2007]8号文件执行,但不低于当地zui低工资标准。
  (3)拟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予以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由区编制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办理入编、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等手续。
   八、待遇
   拟聘用工作人员被聘用后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九、其他
   考前已就业人员被聘用后必须辞去原单位工作。
  
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琅琊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1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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