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蚌埠高新区秦集镇(社区管理中心)社会工作者招聘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0  浏览次数:2027次   来源:尚邦公考

  安徽公务员网同步蚌埠高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蚌埠高新区秦集镇(社区管理中心)社会工作者招聘8人公告。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安徽公务员网或微信公众号:尚邦成公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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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蚌埠市高新区秦集镇(秦集社区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8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岗位招录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热爱基层工作,并能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用人单位分配管理,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知识,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招录计划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蚌埠高新区所属社区在职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职责
    社会工作者主要负责基层工作。
    四、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包含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2023年4月24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在报名及缴费期限内,报考人员登录网上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vip),注册个人账户并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和诚信承诺,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并确保所填、所用信息真实、准确。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登录进行报名,报名前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4.网上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查询与修改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后,于4月24日18:00前可随时登录网上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vip)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4月25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信息。
    6.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4月26日12:00前登录网上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vip),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用45元/科,逾期没有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7.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岗位计划数在蚌埠高新区网站(http://htz.bengbu.gov.cn/)公示。
    8.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4月27日10:00—4月28日16:00之间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测试总成绩的40%。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选。
    2.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审查时验原件、收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
    ②自行打印《现场资格复审表》。
    注意:相关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现场资格复审。
    4.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费用80元(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并下载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和打印面试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拟入围面试人员,对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同岗位的报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
    2.面试顺序现场抽取。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笔试考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将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取得体检结果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同岗位的报名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蚌埠高新区网站(http://htz.bengbu.gov.cn/)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予以聘用。
    六、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流程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按蚌埠高新区秦集镇(社区管理中心)社会工作者待遇执行。
    七、相关事宜
    (一)拟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蚌埠高新区秦集镇组织部办理报到手续,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报到时须携带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如果相关证书材料与考核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蚌埠高新区秦集镇组织部可以拒绝办理报到手续,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向蚌埠高新区秦集镇组织部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拟聘用前在职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将不予聘用。
    (四)本公告由蚌埠高新区秦集镇组织部负责解释,蚌埠高新区秦集镇纪委监察办全程参与监督。后续相关信息在蚌埠高新区网站(http://htz.bengbu.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查询、查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电话:0552-3519117
    特此公告。

    蚌埠市高新区秦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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