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池州市东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5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8  浏览次数:3615次   来源:尚邦公考

  2021年池州市东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5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池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招聘岗位:东至县公安局辅警
  招聘数量:辅警51名,具体岗位见《2021年池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表(东至县公安局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能适应加(值)班和夜班工作。
  (四)报考人员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备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对报考特殊岗位的人员和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提高或者降低条件,具体条件要求见《2021年池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表》。
  招聘条件中“18周岁至26周岁”为1995年10月8日至2003年10月8日期间出生,“18周岁至28周岁”为1993年10月8日至2003年10月8日期间出生,“18周岁至30周岁”为1991年10月8日至2003年10月8日期间出生,“18周岁至35周岁”为1986年10月8日至2003年10月8日期间出生,“25周岁至45周岁”为1976年10月8日至1996年10月8日期间出生,“18周岁至40周岁”为1981年10月8日至2003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五)学历:高中及以上,详见《2021年东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表(东至县公安局岗位)》。
  (六)报名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0、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11、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12、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4、在职辅警或已被池州市公安机关录用的辅警;
  1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按照现场报名、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依据《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现场目测(初检)和硬性条件测试(不得代为报名)。
  2、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东至县公安局西侧一楼大厅
  4、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退伍士兵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退伍证)、学历证书、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现场填写《池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
  5、注意事项:①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②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6、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适宜参加笔试、体能测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从外市来报名人员,不得隐瞒行程,须提供三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二)领取准考证
  10月15日8∶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由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至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1)体能测评
  所有岗位均需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如遇恶劣天气则进行顺延,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男子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标准时间≤6′00〞)、纵跳摸高(标准高度≥255厘米);女子体能测评项目为800米跑(标准时间≤5′00〞)、纵跳摸高(标准高度≥230厘米)。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采取100分制。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由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至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分数当场评定并向应聘者公布。凡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
  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人文、科技、时政、法律法规、市情、公文写作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客观题采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采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中性笔或钢笔作答,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
  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东至县,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场见准考证。
  (四)政策加分
  退伍军人报考加3分。
  退伍军人根据其在部队奖励情况执行再加分政策:荣获优秀士兵等优秀称号的一次性加1分;荣获三等功的一次性加2分;荣获二等功的一次性加3分;荣获一等功及以上的一次性加4分。获奖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警察院校毕业生报考的加3分。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均可加3分。
  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携带相关材料(退伍证、部队奖励证书、警察院校毕业证书、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处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至县公安局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加分。政策加分由东至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最终成绩
  1、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若合成总成绩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保留递补资格1年,期间如有岗位空缺将由东至县公安局按需统一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数,依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仍有同分的,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由东至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东至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至县公安局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后,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有关待遇按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66-2818252(市公安局)
  0566-7029051(东至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0566-2020581(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0566-2818186(市公安局机关纪委)
  0566-2088620(市纪委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1年池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东至县公安局岗位)》(共51名).xls
  

池州市公安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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