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7.18  浏览次数:4461次   来源:尚邦公考

省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15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红十字会工作实际,制定省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及比例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成绩附后),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720,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红十字会办公室(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9918室)。

市内公交路线:乘109111133134135138145146163705902路公交车到合家福购物广场站下车。

联系电话:0551-2999159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jian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zui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与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定于72415:00开始,考生请于14:30前按照专业测试通知书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考官构成

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考官6人,其中外聘考官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以当日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zui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zui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zui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省统一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占60%

应聘者考试zui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红十字会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安徽省红十字会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zui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省999救援中心确定拟聘人员,在省红十字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红十字会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212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红十字会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2999159

监督电话:0551-2999168

 

附件: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安徽省红十字会           

一二年七月十七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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