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阳市纪委公开遴选文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11  浏览次数:6199次   来源:尚邦公考

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充实机关文字工作力量,市纪委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文秘人员。

一、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遴选。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文秘工作职位,2名。

三、遴选对象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全市公务员序列单位,具有公务员(试用期满)身份的工作人员(含2010年度及其以前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副科级及以下职务;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公务员法》第68条回避的规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2010-2011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报名的。

四、公开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5日(双休日上班),报名地点为阜阳市纪委干部室(市纪委办公楼4楼)。联系人:柳旭东(电话:2202261,15856884098)。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公务员身份证明(公务员转正任职文件,或公务员转正任职表,或公务员录用文件,或公务员登记文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简历以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1篇。报名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否则,责任自负。

市纪委干部室根据遴选对象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后,由报名者填写《中共阜阳市纪委公开遴选文秘人员报名表》。

报名结束后由市纪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并确定参考人选,于考试前通知参考人选领取准考证。如发现报名者在申报和填写本人信息时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考资格。

(三)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文字工作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遴选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纪委组织。

(六)公示、录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遴选文秘人员工作由市纪委负责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配合。

附件:《中共阜阳市纪委公开遴选文秘人员报名表》
中共阜阳市纪委公开遴选文秘人员报名表(1).doc

 

 

 

                 中共阜阳市纪委

                                  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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