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原省计划生育学校)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6.27  浏览次数:5120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秘〔2012〕115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原省计划生育学校)下同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成绩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6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办公室(池州市教育园区),乘车路线:车站乘29路车到池州学院站下。

联系电话:0566-2125717。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jian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办公室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据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zui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效果和综合知识面、仪表举止、性格气质等。试讲满分100分,时间每人20分钟,试讲采取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封闭式备课后进行。试讲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2年7月4日(周三)进行,具体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17:00。考生请于4日7:30前到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办公室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2.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3.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安徽人口职业学院(池州市教育园区)

(三)考官构成

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以所有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zui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zui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核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者考试zui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口计生委网站和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确定拟聘人员,在省人口计生委和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相关材料经省人口计生委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若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人口计生委和安徽人口职业学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共同组织实施,省人口计生委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66-2125717(安徽人口职业学院)

0551-5119493(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51-5122366(省人口计生委监察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

尚邦公考

微信号:dxgwyedu

让学员带着“?”来,带着“!”踏上成“公”之路

立即关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