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事业单位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6.26  浏览次数:4775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15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成绩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6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省环保厅人事处(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0606房间)。乘车路线:18路、129路、166到市政务办公区站下。

联系电话:0551--2376656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jian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省环保厅人事处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zui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同时缴纳专业测试费用。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计算。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运用程度。专业笔试内容以大学教材各专业学科内容为主,不指定教材。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再递补。

专业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7月9日下午3:00—5:00。

地址:合肥市黄山路460号电子工程学院科技交流中心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10路、129路到电子工程学院下车

         从汽车站乘129路到电子工程学院下车

联系电话:0551-2200188   0551-2200199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加面试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面试当天以抽签顺序确定。

面试时间:定于2012年7月10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省环保厅办公大楼(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

面试人员请于7: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7:45进行面试顺序抽签。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三)考官构成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以所有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zui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合成成绩未达到zui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应聘者考试zui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环保厅网站公布。

三、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一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如zui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省环保厅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体检zui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省环保厅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2376656

监督电话:0551--2376606

附:参加省环保厅事业单位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附件.doc .doc                                            发布时间:201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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