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6.26  浏览次数:5156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省广院”)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成绩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6月25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省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组织人事处(图书馆五楼)。乘车路线:市内乘302路公交车到安职院站下,从火车站乘301路公交车到幼师站下。联系电话:0551-4200221、4200224、4200225(传真),联系人:李老师、杜老师,省广院网址:www.amtc.cn;电子信箱:3519320 @163.com。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jian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专业岗位要求具备实践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及合同聘用材料。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考生须提供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zui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2.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任教师:采取面试、试讲和技能考核方式。

    教辅专技人员:采取面试、技能考核方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每人1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履行本岗位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职业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2.试讲:面试后接着进行试讲,时间为每人20分钟。根据所报专业,提前30分钟在指定地点按指定内容,封闭备课。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实践技能、教学效果等。

3.技能考核:面试(试讲)后进行技能考核。根据应聘人员所报专业考核专业技能,时间为60-12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与专业(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教学实践技能和动手能力等。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2年7月3日-4日进行,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考生请于当天上午7:30、下午12:30前到省广院考务办公室报到。

2.各岗位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于6月29日前在省广院组织人事处网页上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按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5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3名。

(四)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中面试、试讲、技能考核满分各100分,成绩均当场评定和公布。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以当日参加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zui低分数线。如参加某一种类专业测试的考生仅有1人,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zui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zui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分别按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10%,试讲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25%;教辅专技人员岗位面试成绩20%、技能考核成绩45%的权重合成计分。

应聘者考试zui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

省广院网站公布。

三、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如zui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由省广院统一组织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zui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广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广电局审查后,报送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省广电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广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广电局、省广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4200221、4200224

监督电话:0551-3419041、420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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