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2.05.29  浏览次数:4793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池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池人社发[2012]11号)规定,对因放弃参加资格复审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情况,须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现将第二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 2012年06月02日;

地点:池州市人事服务大厅(池州市东湖南路46号)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jian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社会在职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属于党校系统的,应由市级以上党校出具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提出上述各类材料原件的同时,还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交市考录办留存备案。

3、凡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证书的,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未能提供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附:池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第二次递补人员名单.xls.xls

                                                             池州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办公室

2012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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