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12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1  浏览次数:4697次   来源:尚邦公考
现就宿松县2012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栏”。


  2、宿松县各职位资格复审与安庆市各职位资格复审同步进行。请各位入围考生密切关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2年5月17日9:30—16:00,地点定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棋盘山路34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二楼);


  非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在6月初,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于5月30日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2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逾期仍未提供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所有证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须提供复印件。


  4、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同时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体能测评费用为每人55元。


  特此通知。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Ο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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