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池州青阳木镇镇人民政府招聘辅助综合执法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5  浏览次数:3195次   来源:尚邦公考

木镇镇人民政府招聘辅助综合执法人员

  为创建“美丽木镇、平安木镇”,更好的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辅助综合执法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男性,木镇镇常住人口;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积极性较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参照公安民警标准。

  (三)已被单位聘用的人员须持用人单位介绍信方可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6日

  2、报名地点:木镇镇党政办

  3、其他事宜:报名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退伍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四、考试及成绩

  考试工作由木镇镇政法委组织实施,木镇镇纪委全程监督。考试分为体能、基础知识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和30%。

  (一)体能测试(40分)

  (二)基础知识测试(30分)

  (三)面试(30分)

  (四)总成绩及拟聘人员的确定

  将体能测试成绩、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之和,为竞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总成绩取第一名(大中专学历及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各项成绩在木镇镇政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五、体检、考察

  拟聘人员接通知后,集中前往木镇红十字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排位递补,再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对象1名,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七、被聘用人员的性质及待遇

  (一)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被聘人员,并依法签订合同(一年一签)。

  (二)被聘人员属于辅助综合执法人员,采用半军事化管理,实行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淘汰制。

  (三)被聘人员待遇参照木镇镇人民政府聘用工作人员待遇执行。

  联系电话:0566-5612201

  特此公告

  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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