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考申论热点:双11,购物狂欢须擦亮诚信底色
发布时间:2016.11.11  浏览次数:4445次   来源:尚邦公考

  网购已经成为人们最为普遍的生活方式之一,“双11”是狂欢购物节的代名词。随着11月11日越来越近,很多人不是已经填满购物车就是在填满购物车的路上。然而,除了电商营造、用户参与的热烈气氛,人们更关心商品的性价比。也可以说,购物狂欢的过程是考验电商平台和店家诚信经营的过程。

  情况并没有很糟糕,也没有更乐观。毕竟,从这几年购物狂欢节来看,氛围依旧浓烈,“双11”的辉煌成绩也经得起检验,而问题也在逐年暴露。有人说,“双11”不仅要看电商的花样玩法,更要看“躲坑”技术。总体而言,诸如“以次充好,鱼目混珠”“先涨后降,虚假打折”“虚假促销,骗取信息”“预付定金,霸王条款”“钓鱼骗局,防不胜防”等购物陷阱,一方面在提醒用户不能盲目选购、冲动消费,另一方面在警示电商不能打“擦边球”、玩“阴损招”.从正反两个角度看,高品质、有诚意,能赢得客户;低品格、小把戏,容易输掉未来。

  电商诚信,归根结底要“以质取胜”,既不是拼出来的,也不是炒出来的。就像刮起的那阵“炒信”歪风,通过自发的或专业的方式刷单、刷星来误导消费者,进而会扰乱竞争秩序。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多部委邀请8家互联网公司,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就是一封各方主体向“诚信”宣誓、向“不信”开战的前奏。这意味着,诚信经营,提升到了主管部门、电商平台、商家共同治理的议程上。

  最应该赢得的是信用、最应该保障的是服务,这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理应遵循的原则之一,电商经济亦然。如果说“双11”是电商发展的风向标,电商经济是中国发展的探照灯,那么构筑信用保障体系、建设信用文化,是所有管理主体、经营主体、消费主体都不能缺失的分内之事。相反,商家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缺少维权意识、监管部门不告不理,很容易让劣币驱逐良币,即便形成某种“虚假信用”,也只不过是一时“狂欢”,很难真正形成市场竞争的优势和经济发展的优势。

  人无信而不立,是人际交往的基本规则;商无信而不兴,是社会发展的普遍共识。诚信,是包括电商领域在内的所有商业行为必须要过的一道关卡,也是一场必须打赢的价值战争。只有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价值品质置于高位,才能体现“双11”购物狂欢的初心,才能真正实现用户与商家、线上与线下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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