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合肥蜀山区人民法院选调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7  浏览次数:4959次   来源:尚邦公考

 

2016年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面向全省选调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根据《2016年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面向全省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经过笔试、面试环节,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下人员被确定为进入体检程序人员。现就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面向全省选调工作人员进入体检程序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面试抽签号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合成成绩
1 2016010116 7 74 76.76 75.10
2 2016010103 18 73 77.98 74.99
3 2016010329 15 71 78.98 74.19
4 2016010309 10 67 82.75 73.30
5 2016010101 14 71 76.32 73.13
6 2016010121 1 72 74.65 73.06  

  二、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于2016年9月8日上午9:00至11:00到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山路和望江西路交叉口,蜀山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702室)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并提供一张2寸免冠照片。未在规定时间领取体检通知书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时间见《体检通知书》,请各考生按照体检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

  四、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禁食、禁水;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 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2)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勿戴隐形眼镜;

  (3)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病的受检者,在检查时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药物的名称,体检当日正常服药;

  (4)检查当天待空腹检查(如抽血、上腹部B超等)做完后,方可进食;

  (5)已怀孕者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如能提供医院证明,可免于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

  五、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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