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池州公安局招聘特警辅助人员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30  浏览次数:3932次   来源:尚邦公考

 

梅龙公安分局招聘特警辅助人员公告

 

  经池州市公安局梅龙分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7名特警辅助人员(男性),现将招聘条件、性质、待遇明确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热爱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不怕苦不怕累,有敬业奉献精神,符合人民警察报考的相关条件。

  (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优先聘用。年龄为20周岁至25周岁,身高为1米70以上。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体能训练,反应敏捷,符合考录人民警察的体格条件。

  退伍军人、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计算机专业、文秘专业以及掌握驾驶技能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二、被聘人员的性质及待遇

  被聘人员不列入编制管理,属于聘用合同制辅助人员。

  (一)被聘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公司与梅龙分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逐年签订,实行考核淘汰制。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解聘的人员,应提前一个月逐级报批后才能解聘,违反法律和单位纪律的被聘人员按照相关法律和制度处理。

  (二)特警辅助人员受聘期间基本工资每人每月1300元,在考核的基础上每月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300元,加班另算;按相关规定为被聘人员办理“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计生保险,工作满两年的个人保险部分由分局代缴)。

  (三)被聘人员工作地点为池州市公安局梅龙分局所在地(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有志向从事公安特警辅助事业的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8月10日之前到梅龙分局特警大队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有驾驶证、退伍证的一并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小组将按程序招聘。

  (一)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并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录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笔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笔试地点:梅龙公安分局会议室,笔试科目:与公安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常识。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入围面试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跑、引体向上、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

  (五)附加分持B1驾驶证或三年以上C1驾驶证的考生、复退军人各加10分;

  (六)体检与考察。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按30%、30%、40%的比例计算加附加分合成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zui后一名有多名考生zui终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1:1的,按实际人数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由池州市公安局梅龙分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zui终合成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池州市公安局梅龙分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以上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等额确定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四、有关事项

  本次考试工作由池州市公安局梅龙分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池州市公安局梅龙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邓少锋 0566-3211833

  高 健 0566-3211837 13083281512

  特此公告

  池州市公安局梅龙分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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