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市公务员招考体检事件现已查明 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发布时间:2012.01.29  浏览次数:5384次   来源:尚邦公考

       2011年山西省长治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招录中,发生有关人员私自篡改考生宋江明的体检记录,使其无法被录用事件。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关注。事件发生后,山西省政府、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度重视,责成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核实,并组织专项工作组赴长治,会同当地纪检监察、卫生部门开展调查。调查显示,考生宋江明体检结论有误,系体检工作人员人为篡改致使其体检不合格。随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原体检结论无效,对宋江明重新体检,并依据体检结论和考察情况确定宋江明符合录用资格,为其办理了录用手续。长治市委、长治医学院党委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免去和撤销现有领导职务、处以行政记过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等严肃处理。有关人员涉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已立案调查,目前已有2人被逮捕,5人被刑事拘留,3人被给予党内处分和行政处分。

  山西省长治市公务员招考体检事件,是一起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恣意破坏考录秩序的恶劣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务员录用的公平公正。这一事件暴露出在公务员录用过程中,还存在极个别工作人员无视考录法规纪律、缺乏职业操守、滥用职权的问题。

  为防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切实维护考录各环节工作的公平公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卫生部就此发出通报,要求全国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要以山西省长治市公务员招考体检事件为警示,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考录工作人员和体检医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通报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对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等工作落实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通报要求,要大力加强公务员录用体检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公务员体检机构,各体检机构要切实承担职责,选拔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检工作,认真确定主检医师,并对体检医师进行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培训,提高他们对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的理解和操作水平。通报还强调要加强对公务员录用体检等各项工作的监督约束,建立各项工作监督制度,畅通社会、考生、招录机关等各方面监督渠道,严厉打击考录违纪违规行为。对违纪违规的报考者和考录工作人员要从严处理,营造公平公正的舆论氛围和社会风气,引导考录工作人员、广大报考者和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平、公正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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