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戒毒管理局 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加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14  浏览次数:5383次   来源:尚邦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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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戒毒管理局 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加试)公告

 

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为做好省司法厅、省戒毒管理局、省法律援助中心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加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无加试的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按照3:1的比例确定;有加试的职位,遴选计划1-2人的,面试、加试人选与遴选职位按照6:1比例确定。zui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加试)人选。

1.时间:201510168:3012:0014:3017:00

2.地点:报考省司法厅机关、省法律援助中心遴选职位的在省司法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合肥市清溪路1001405室)进行资格复审;报考省戒毒局机关遴选职位的在省戒毒局政治部(合肥市清溪路100512室)进行资格复审。

(三)有关要求

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同底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2.考生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合格人员予以办理面试(加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加试)通知书》和《面试(加试)考生须知》。复审不合格者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加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加试)

(一)面试(加试)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加试)。

(二)面试(加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51024日上午8:00

2.加试时间:20151025日上午(8:0010:30)。

3. 面试加试地点:安徽省司法厅警务训练基地(合肥市清溪路85号)。

(三)面试实施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

(四)加试实施

加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三、成绩合成

报考无加试遴选职位的考生,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报考有加试遴选职位的考生,将加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后,再将笔试成绩、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加试结束后,在7个工作日内,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在省司法厅网站公布。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省司法厅、省戒毒管理局及省法律援助中心遴选面试(加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由司法厅政治部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省司法厅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65982212(省司法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65982805(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

监督电话:055165982226(省司法厅纪委监察室)

 

附件:2015年省司法厅、省戒毒局机关、省法律援助中心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 

 

安徽省司法厅

20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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