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11.21  浏览次数:5861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和区编委2011年10月8日会议精神,由区人社局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裕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本次裕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计划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详见《裕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1月30日;
(二)报名地点: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点:龙河西路);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4、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
报考人员均需填写《裕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各一份(报名处领取),并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者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由区监察、人社、教育局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2011年12月8日至9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报考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报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
六、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面试分数未达到65分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轮规定程序。
(一)笔试。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是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主要内容是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目的是测试应试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11年12月11日下午8:30—10: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在六安人才网、裕安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入闱人员根据岗位计划数及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闱人数确定。zui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知识考试人员比例未达到1:3的,面试成绩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种类面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zui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以上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行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按专业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具体方法为:专业知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按7:3比例合成。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并及时在六安人才网、裕安区政府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如在录取时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疗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
考核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考核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人选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zui多可递补两次。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与管理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核及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报经区直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由区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在正式录取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招聘经费
招聘工作所需经费,按招聘人数由用人单位分担。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裕安区人社局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64-3236216
监督电话:0564-3301670
附件:裕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裕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招聘单位 经费
性质 招聘情况
招聘
人数 招聘人员
类别 学历 专业 考试科目 条件与要求
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乡镇审核员) 全拨 1 专业技术 本科 卫生管理 专业知识和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考卫生管理专业知识 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拨 1 专业技术 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业知识和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知识
全拨 6 专业技术 专科 医学类 专业知识和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考医学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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