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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蚌埠讯(通讯员 尹勇兵 郭春)为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优化市级公务员队伍结构,安徽省蚌埠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日前,制定出台了《蚌埠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在市直机关全面推行公开遴选公务员制定。
《暂行办法》规定,今后市直机关补充副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除考试录用、政策性安置外,原则上采取公开考试和平级转任方式,从县、区以下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中公开遴选。一般每年进行2次,原则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进行。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市直机关可以单独组织遴选,遴选方案须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同意。
稿件来源:2011年11月14日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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