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24  浏览次数:3850次   来源:尚邦公考

    2014年度青阳县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技人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等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 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6月23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czhrss.gov.cn)、青阳县政府网(www.ahqy.gov.cn)、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qyxldj.gov.cn)等媒体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日至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青阳县卫生局人事科教股(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605号,联系电话:0566-5036021 )。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的《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张同底近期2寸免冠照片。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jian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社会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对审查合格的,由县卫生局负责另行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需持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原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并由县卫生局及时通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满分120分)和《医学卫生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2014年7月31日上午8:00-10:00考《公共基础知识》;10:30-12:30考《医学卫生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青阳县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携带相关证书到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九华西路202号二楼,联系电话:0566-5030572)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每科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笔试总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1.2×0.4+《医学卫生基础知识》÷1.2×0.6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zui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两门科目成绩(含加分)均达到60分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以《医学卫生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医学卫生基础知识》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 续。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人员尚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的,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0566-5030572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  0566-5024111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14年度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ls

                               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6月23日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

尚邦公考

微信号:dxgwyedu

让学员带着“?”来,带着“!”踏上成“公”之路

立即关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