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公务员考试考场规则
发布时间:2014.04.09  浏览次数:3441次   来源:尚邦公考

  2014年安徽公务员考试考场规则

  1、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每科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限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

  3、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不得私自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须关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5、领到试卷、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字迹不清、页码序号不对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

  7、迟到3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严格按照试卷、答题卡上的要求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在监考人员依序收齐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1、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人事考试违纪违规数据库。

  节自皖人社发〔2013〕5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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