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庐江县镇财政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3.14  浏览次数:3743次   来源:尚邦公考
     为加强我县乡镇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力量,经县研究同意,面向全县镇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我县镇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聘财政全额供给人员。
二、选调计划
共24名,财经类相关专业。
三、选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在镇属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2013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工作时间不足3年的的,按实际时间计算)。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到刑事处罚的;(2)近3年来受到记过以上党政纪律处分的;(3)近3年来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或正在立案查处人员;(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5)其它不符合选调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方法步骤
选调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同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要注明其基本情况、参加工作开始时间、现工作岗位、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及“同意报考”字样等)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至19日,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县财政局人秘科。
报名人数超过选调计划的,组织面试;达到或不足的,直接确定为考核人选。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
参加面试的考生,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优先选调从事会计、审计等工作岗位的人员。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县财政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
4、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5、调动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被确定为选调人选。被选调人选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选调人员涉及聘用合同内容变更的,要及时予以变更并报县人社局备案。选调人员岗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涉及职称聘任的,被选调人员需在选调单位缺额岗位内且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7388009(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县监察局)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财政局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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