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jian]东方早报:探亲假制度该改一改了
发布时间:2011.09.15  浏览次数:4839次   来源:尚邦公考
“五一”长假将至,许多人都在规划出门旅游,同时也有很多在异乡为事业拼搏的游子,准备回家乡看望父母。特别是对于已经结婚的人来说,四年一次的20天探亲假实在不足以弥补对骨肉亲情的思念,所以虽然长假期间交通拥挤、人潮汹涌,他们依旧会选择踏上开往家乡的列车,看望久违的父母和亲人。

  平时曾经无数次听到周围朋友对探亲假制度的抱怨:四年一次的探亲假制度实在有些不近人情。自己也有同样的感慨。对那些两地分隔的子女和父母来说,探亲是一种无比珍贵的精神慰藉。1981年颁布迄今已24年未变的探亲假制度,已经愈发显得不合时宜,有必要认真检讨和尽快修正。

  近年来,中国社会的人员流动空前活跃,越来越多为事业闯荡他乡的人在异乡结婚生子,其中不少是独生子女,婚后双方都想回老家看望父母,而两家孤守空巢的老人更是期盼家庭岁岁团圆。但是颁布于1981年的探亲假制度,却规定婚后4年才能休一次探亲假,显然缺乏人性关怀。

  现行的探亲制度依据是国务院于1981年3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公布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的通知》,24年来该规定一直未做任何修订。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省外),每年给予探亲假期20天。已婚职工探望省外父母的,每4年给探亲假20天。

  我国已日渐进入“空巢家庭”越来越多的老龄化社会,日益增多的“空巢老人”成为一个值得关怀的特殊社会群体。随着家庭物质生活的普遍提高,“空巢老人”往往更关注和渴望子女的精神赡养。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探亲假政策也需要彰显应有的人文关怀。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探亲制度时,能充分考虑“空巢老人”这一特殊群体对子女的精神赡养需求,让“空巢老人”得到充分的精神上的慰藉。

  笔者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将修订探亲假政策的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应当与时俱进,修改完善,关涉千家万户精神福利的探亲假政策更应当充分以人为本,吸纳民意,体现更多的人文关怀。有关部门24年不予修改探亲假老政策的态度,与其说是慎重,不如说是公共政策调整上的行政不作为。

  笔者希望取消探亲假婚前婚后的区别对待,特别是取消探亲假四年一次的限制,婚前婚后的探亲假原则上每年一次,每次探亲假期为20天。另外,在国家对探亲假予以原则性规定外,允许单位根据职工的个人情况灵活掌握。若有职工愿意牺牲正常的公休日或节假日加班,应允许职工将积攒下来的补休时间加入探亲假。

  在“空巢家庭”日趋增多的老龄化社会背景下,要构建和谐社会,就不能忽视千家万户的精神福利,与此密切相关的探亲假制度,也需要做认真的检讨和修正。探亲假政策理应体现更多的人性关怀,既然已经不合时宜,那么探亲假制度就真的该改一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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